关于开展"文明让生活更美好"主题公益广告征集展示活动的通知

发布者:葛淼发布时间:2023-09-17浏览次数:10

为深入学习贯彻全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动员会精神,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全面推进公民道德建设,助力全省文明城市创建,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、中共黑龙江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、中共黑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、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、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、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局联合组织开展“文明让生活更美好”公益广告征集展示活动。结合学校通知要求和学院工作实际,现将活动通知如下。

一、活动主题

本次活动以“文明让生活更美好”为主题,通过公益广告的创作、征集、展示,弘扬社会文明新风,培育公民文明素养,提高社会文明程度。

二、创作内容

作品要突出创作主题,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创作。

1.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包括但不限于“富强、民主、文明、和谐、自由、平等、公正、法治、爱国、敬业、诚信、友善”等主题。

2.弘扬良好家风家教,倡导尊老爱幼、男女平等、夫妻和睦、勤俭持家、邻里团结、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主题。

3.推动移风易俗,宣传婚事新办、丧事简办、孝亲敬老、厚养薄葬,反对天价彩礼、铺张浪费、大操大办、孝道式微、封建迷信等主题。

4.学雷锋志愿服务,包括但不限于弘扬志愿者精神,提倡志愿服务,传播志愿文化等主题。

5.加强改进全民国防教育,包括但不限于边防宣传、国防动员宣传、征兵宣传、民兵风采、人民防空宣传、双拥共建宣传、校园国防文化等主题。

6.倡导文明健康、绿色环保生活方式,制止餐饮浪费,崇尚勤俭节约,普及尊重自然、爱护环境、保护生态的环保观念。

7.弘扬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、个人品德,推动文明交通、文明餐桌、文明旅游、文明上网等社会文明新风主题。

8.宣传文明城市、文明村镇、文明单位、文明家庭、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主题。

9.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包括但不限于非遗保护与传承、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等主题。

10.推进环境保护,合理利用水资源、土地资源、生物资源、气候资源,倡导垃圾分类等主题。

三、作品分类及技术要求

参评作品分为平面类和动漫及短视频类两个类别。

1.平面类作品。格式为JPG,不低于300像素,5MB以下,文件名称为“作品名称+RGB或CMYK”;内容相关联的两幅作品视为两个单件作品,内容相关联的三幅以上(含三幅)作品属系列作品。随作品提交100字左右创意(设计)阐释。鼓励在公益广告作品创作中使用漫画、剪纸、挂钱、刺绣、农民画、版画、鱼皮画、芦苇画、树皮画、麦秸画、木雕等非遗和中华传统文化元素。

2.动漫及短视频类作品。时长60秒以内,分辨率最低要求为1280*720,视频格式为MP4,大小不超过50MB。

四、奖项设置

此次主题公益广告征集展示活动设金奖、银奖、铜奖、优秀奖,其中平面类作品设置金奖2名、银奖4名、铜奖8名、优秀奖若干名,动漫及短视频类作品设置金奖1名、银奖2名、铜奖4名、优秀奖若干名。

活动主办单位为获奖作者和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。获奖作品报送参评中国公益广告黄河奖,由黑龙江省公益广告作品资源库收录。

五、活动说明

1.参评作品应为原创作品,首次参评,须在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创作,符合大赛主题,并遵守《广告法》《公益广告促进与管理暂行办法》以及《黑龙江省公益广告促进与管理暂行办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,符合我国文化传统、公共道德、行业规范等要求。

2.参评作品仅限于一个单位(团队或个人)报送,原则上由作品版权单位报送。如其他广告代理公司、制作公司或其他受权单位报名参评,必须事先征得作品版权单位同意,若发生版权纠纷,责任由报送单位自行负责。

3.参评作品凡涉及肖像、著作、商标、名称等知识产权和法律问题,由参评单位(团队或个人)自行负责。

4.本此活动不收取费用,参评作品不予退还。创作单位(团队或个人)享有作品署名权,主办单位有权将参评作品进行社会公益展览、展播和编辑出版发行,主办、协办、承办单位有权优先和免费使用获奖作品。

5.参评作品在广告画面及文案中禁止出现参评单位(团队或个人)的相关信息。

六、作品报送

各参评单位(团队或个人)必须在10月7日前登录黑龙江创意设计网(www.hljcysj.com)“文明让生活更美好公益广告评选专题【社会组】,按相关要求报送参评作品。同时,将电子版作品和作者姓名、所在系部或年级专业班级、联系方式等信息发送至邮箱2801558097@qq.com。